哪些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备案证明?
来源: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点击:时间:2019-10-30 14:50
我们都知道办理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偏偏也存在这样的一类要求比较高的危险化学品,不仅仅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要办理易制毒备案,有的也需要办理易制爆备案证明。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聊聊哪些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备案,办理备案需要有哪些步骤?今天我们上海剑墨化工企业服务平台为大家整理部分资料,希望对相关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朋友老板们共同学习了解。
首先我们化工企业服务平台为大家整理一部分常见的易制毒备案的危险化学品:
第一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笨酸甲酸;
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这里我们姑且整理部分常见的,如果您不确定您的产品是否需要办理易制毒或易制爆的备案,可以与我们上海剑墨的在线客服联系,在危险化学品代办服务行业享有不错的声誉,多年来上海剑墨以服务客户为主旨,赢得越来越多的客户的高度评价,同时也十分期待能与您达成合作。
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管理制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流程的话,您可以委托我们上海剑墨全权为您代理办理,您也可以向当地的安全监督管理部分提交您准备的材料,相关的易制毒制度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多年代办经验的剑墨来说,不是很推荐您自己办理,因为自己办理耗时不说,来回往返工商部门,多次改正内容,十分耽搁企业开展业务,上海剑墨就遇到这样一个客户,自己坚持办理,但是俩个月后自己的材料和相关制度规划的不符合工商部门要求,最后还是交由我们上海剑墨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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